跳到主要內容區
Menu
Search
Menu
關於中心/About Us
中心簡介/Organizational Structure
中心成員/Our Member
聯絡我們/Contact Us
最新消息/Latest News
一般公告/Announcements
活動資訊/Activities
轉知訊息/Forward News
教學資源/Resources
教師專區 Faculty
學生專區 Students
活動成果/Activity Photos and Videos
法規表單/Regulations and Downloads
中心法規/Regulations
表單下載/Forms
本功能需使用支援JavaScript之瀏覽器才能正常操作
首頁
一般公告/Announcements
113-2學期 修習EMI課程獎勵金申請時間延長公告【延長收件至5月9日下午17:00】
發佈單位 :
雙語教學資源中心
發佈者 :
厲志光專任助理
各位同學們好:
本學期申請EMI課程獎勵金的時間延長囉!原定時間為
114年4月21日(一)09:00 至 4月25日(五)下午17:00間,
現延長至 114年5月5日(一)09:00 至 5月9日(五)下午17:00間,5月9日下午17:00後交來的申請表將不接受,請把握時間及機會申請喔!
欲申請修習EMI課程獎勵金的同學,請將相關申請文件提交至
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
(行政大樓2樓 國際處辦公室),逾時(期)不予受理。
獎勵對象:本校在學且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學生、僑生及港澳生修習EMI 課程者。
獎勵標準如下:
(一) 學士班學生於大一、大二期間,取得 EMI 課程學分數達 9 學分(含)以上,每人均可獲得新台幣 3,000 元獎勵金,以獎勵乙次為限。
(二) 學士班學生於畢業前,取得 EMI 課程學分數達 18 學分(含)以上,每人均可獲得新台幣 3,000 元獎勵金,以獎勵乙次為限。
(三) 碩士班學生於碩一期間,取得 EMI 課程學分數達 6 學分(含)以上,每人均可獲得新台幣 3,000 元獎勵金,以獎勵乙次為限。
(四) 碩士班學生於畢業前,取得 EMI 課程學分數達 12 學分(含)以上,每人均可獲得新台幣 3,000 元獎勵金,以獎勵乙次為限。
檢附文件:
(一) 獎勵申請表
(二) 修課證明 (歷年成績單正本) , 請以
螢光筆
標示出修讀之EMI課程
歷年EMI課程清單請參考:
https://beac.ncnu.edu.tw/p/406-1025-2759,r44.php?Lang=zh-tw
課程清單中有列之課程,才得採計為EMI課程,如清單中無顯示之課程,請勿標示。
(三) 學生證影本
(四) 本人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影本
*因身份證字號模糊或字跡潦草將影響獎勵金入帳,故身份證字號請務必清楚書寫。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獎勵學生修習EMI課程實施要點_11202版.pdf
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生修習EMI課程獎勵申請表_11304版.pdf
瀏覽數:
友善列印
分享
Close (Esc)
Share
Toggle fullscreen
Zoom in/out
Previous (arrow left)
Next (arrow right)